2024湖南郴州市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公告(24名)
湖南郴州市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郴州市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公告已發(fā)布,計劃面向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24名工作人員,其中公開遴選公務員11名,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人員13名,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者取消報考資格。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報名地點:汝城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辦A232。筆試內容:文字綜合崗位為寫作能力測試,綜合管理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測試。筆試時間、地點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另行公告。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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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新田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時間延長公告正文
2024年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湖南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2022年2月15日發(fā)布)《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2022年1月12日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擬面向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聘)計劃
1.計劃面向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24名工作人員,其中公開遴選公務員11名,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人員13名,具體崗位和資格條件等內容詳見《2024年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2.遴選(選聘)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
二、遴選(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選聘)范圍
1.公務員遴選。公務員遴選崗位面向汝城縣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服務期滿的在編在崗人員。
2.事業(yè)單位選聘。事業(yè)單位選聘崗位面向汝城縣事業(yè)單位服務期滿的在編在崗全額事業(yè)編制人員(不含學校、醫(yī)院等事業(yè)單位)。
(二)公開遴選(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群眾公認,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2.報考遴選崗位的需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上一年度考核結果應為稱職以上等次;報考選聘崗位的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應為合格及以上檔次(含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確定檔次)。
3.報考人員一般應當在現(xiàn)工作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xiàn)任職級崗位任滿1年。
4.符合遴選(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如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8年7月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專業(yè)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遴選(選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遴選(選聘)機關結合職位要求認定。
5.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任職時間、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9月,按足年足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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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副科級領導干部及以上人員、工勤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選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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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者取消報考資格。報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3.報名地點:汝城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辦A232
4.資格審查:現(xiàn)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好《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見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
、趫罂紞徫凰柘嚓P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相應資格證;
、厶峤粚W信網(wǎng)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認真對照《崗位信息表》,準確填報本人信息。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遴選(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遴選(選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放棄報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遴選(選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遴選(選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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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內容:文字綜合崗位為寫作能力測試,綜合管理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測試。
2.筆試時間、地點。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及筆試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3.領取準考證。筆試前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注意事項?忌鷳{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另見筆試公告及筆試準考證。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面試之后。
(三)面試
1.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遴選(選聘)人數(shù)的比例為3:1,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shù)的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對象。
2.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四)考察
按照遴選(選聘)計劃2:1的比例,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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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考察情況按照遴選(選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擬遴選(選聘)對象,并在一定范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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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聘)結果的,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由報考人員擇崗。擇崗后到相應單位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工資關系在原工作單位)。
(七)辦理轉任(聘用)手續(xù)
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特別提示
。ㄒ唬﹫罂既藛T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ǘ⿲`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與遴選(選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遴選(選聘)公告和《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遴選(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正確對待競爭。遴選(選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遴選(選聘)或未被遴選(選聘)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遴選(選聘)工作咨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35-8268410;
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2135062。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遴選(選聘)工作由汝城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遴選(選聘)工作紀律。
七、未盡事項和工作程序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遴選(選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遴選(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汝城縣委組織部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文章來源:http://www.rc.gov.cn/zwdt/tzgg/content_3765765.html
湖南郴州市汝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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