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人格權
湖南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題包含哪些知識?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jīng)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小編給大家?guī)淼某WR相關考點是“人格權”。
人格權
一、人格權包括哪些?
民法典的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此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chǎn)生的其他人格權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guī)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chǎn)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二、一般人格權是指什么?
一般人格權是以民事主體全部人格利益為標的的概括性權利。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人格獨立與人格平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不受侵犯和自主行為的權利。如公民享有身體自由權,非依法律不得對公民進行逮捕、拘禁、搜查或處罰;享有婚姻自由權,有權依法自主締結或解除婚姻關系;有通信自由權,非依法律規(guī)定并經(jīng)法定程序,其通信不得被扣押、隱匿或毀棄;有住宅自由權,其住宅不受侵犯,不受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
人格尊嚴是指民事主體作為“人”所應有的最基本社會地位、社會評價,并得到最起碼尊重的權利。人格尊嚴不受民事主體行為能力、文化程度、財產(chǎn)狀況、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響,所有民事主體所應獲得的最基本的社會地位和最起碼的尊重是一樣的。
人格獨立指民事主體的人格由自己支配,其存在不依賴任何外在力量,其意志不受任何外部勢力的干預與強制。
人格平等指民事主體間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與從屬關系,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人格平等意味著民事主體享有平等的資格和機會。至于最終結果是否平等,則取決于每個人的能力、努力程度、機會的把握、風險的防范等因素。
與各種具體人格權相比,一般人格權具有如下特征:
1.概括性。一般人格權在構成上表現(xiàn)出集合性,是各種具體人格權的抽象與總括,反映具體人格權的本質特征與共同目的。
2.普遍性。一般人格權作為民事主體享有的人格利益的一般抽象,不會因為權利主體或權利構成的不同而出現(xiàn)差別。自然人無論其民族、種族、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等個體因素的差異如何,社會組織不論其組織形式、財產(chǎn)多寡、規(guī)模大小有何不同,均普遍享有一般人格權。
3.專屬性。一般人格權與權利主體的人身密不可分,只能由權利人自己行使,不可轉讓或拋棄。
4.法定性。一般人格權雖然具有概括性與普遍性,但其主體范圍、存在形式等仍要以法律的明文規(guī)定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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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下列關于人格權的說法,錯誤的是:
A. 人格權是支配權
B. 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繼承
C. 人格權是我國憲法所保護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D. 有些人格權屬于財產(chǎn)權,有些人格權屬于非財產(chǎn)權
正確答案是 D
A項正確,支配權是指直接支配客體,并享有一定利益的權利。物權、知識產(chǎn)權、人格權、身份權在性質上可以稱為支配權。
B項正確,根據(jù)《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條規(guī)定:“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者繼承。”
C項正確,根據(jù)《憲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人格尊嚴屬于人格權保護的范疇。
D項錯誤,財產(chǎn)權是指以財產(chǎn)利益為直接內(nèi)容的權利,其主體限于現(xiàn)實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財產(chǎn)的人,而不像人格權那樣可以為一切人普遍地享有。財產(chǎn)權不具有專屬性,可以由主體轉讓、拋棄,也可以繼承。而人格權不得拋棄、轉讓或繼承,所以人格權不屬于財產(chǎn)權。
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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