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法律的分類
湖南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題包含哪些知識?
法律的分類
1、根據(jù)創(chuàng)制方式和表達方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成文法:是否以書名號法典形式出現(xiàn)。(舉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不成文法:英國憲法。
2、根據(jù)地位、效力和制定程序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
(1)根本法:地位最高、制定程序最嚴格(舉例:憲法)
(2)普通法:除了憲法之外的法律。(舉例:刑法、民法等)
3、根據(jù)法的內容的不同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
(1)實體法:內容是權利和義務。(舉例:民法)
(2)程序法:跟流程相關的法律。(舉例:三大訴訟法)
4、根據(jù)適用范圍不同分為:一般法和特別法。
(1)一般法:適用范圍大。(舉例:勞動法)
(2)特別法:適用范圍小。(舉例:勞動合同法)
(3)適用:優(yōu)先用特別法再用一般法。
5、根據(jù)制定的主體和調整對象的不同分為:國內法和國際法。
(1)國內法:制定主體在國內。(舉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國際法:制定主體是各個國家和地區(qū)。(舉例:巴黎協(xié)定)
6、根據(jù)研究和保護的利益不同分為:公法和私法。
(1)公法:國家機關與國家機關之間的關系、國家機關與老百姓之間的關系。(舉例:行政法)
(2)私法:民與民之間的關系。(舉例:民法)
刷題鞏固,趁熱打鐵
例題:下列有關法律分類的說法中錯誤的有( )。
A、戒嚴法為一般法
B、不成文法是指由國家認可的不以條文形式表現(xiàn)的法律
C、按照法律的創(chuàng)制與適用主體的不同,法律可以分為國內法與國際法
D、普通法與衡平法是普通法法系國家主要的法律分類
解析:
本題考查法理學。
A項錯誤,《戒嚴法》是在一國的特定地區(qū)、特定期間或對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戒嚴法是屬于特別法。
B項正確,不成文法是指國家機關認可的、不具有條文形式的習慣。
C項正確,按照法律的創(chuàng)制與適用主體的不同,法律可以分為國內法與國際法。
D項正確,普通法與衡平法是普通法法系國家主要的法律分類。
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A。
更多行測技巧與方法掃碼獲取
常識儲備不夠?掃碼回復“咨詢老師”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