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考基本報考條件
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已發(fā)布,根據(jù)湖南省公務員局組織安排,網(wǎng)上注冊時間為2020年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普通職位、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還需考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7月25日,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7月26日 。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需要復習的考生可借鑒參考公務員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教程復習。面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具體時間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面試地點分別設在省直和市州。提前備考面試推薦參考2020年湖南公務員面試系統(tǒng)課程。同時,為方便考生第一時間查看2020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基本報考條件有關信息,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2020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基本報考條件有關內(nèi)容公布如下:
2020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基本報考條件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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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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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要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國家憲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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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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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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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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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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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站所工作人員定向招錄職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警職位,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醫(y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錄職位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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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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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畢業(yè)生可放寬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yè)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jié)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jié)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diào)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jié)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委組織部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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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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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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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公告發(fā)布之日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對湖南公務員考試報考相關要求有疑問的考生可在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在線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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